新平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副组长施孟秀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典型案例,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伟作动员讲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韩文春作表态发言。
李伟指出,巡视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政治巡视、是重要政治工作。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县委决定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是县委向中央和省、市委对标看齐的具体行动,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县公安局党委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防范措施上跟上县委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韩文春表示,巡察组进驻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既是对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和全局队伍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公安各项工作一次全面检查和把脉问诊,县公安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把巡察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做到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县公安局巡察时间为3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设有专门联系电话:15758040706,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