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留痕、“三级审核”、集中评审……峨山县做实问题底稿制 让巡察报告“底气十足”
“凡是写进巡察报告的问题都要有问题来源、有问题概述、有具体内容、有支撑材料、有责任人签字,防止‘乱扣帽子’或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有异议。”在峨山县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强调。
为避免巡察发现问题求证不规范、要素不齐全、关键信息不明确等问题,峨山县做深做实做细巡察问题底稿制度,把问题底稿制作、完善、审核贯穿巡察全过程,按照“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备、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采取“一人、一事、一问题一底稿”的方式,严把问题底稿制作关、审核关、评审关,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有据可查、有迹可循,经得起检验。
全程留痕,让问题来源可追溯。巡前,针对问题底稿制作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巡察人员特别是抽调人员问题底稿制作的意识和能力。巡中,统一规范问题底稿制作格式和标准,针对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真实完整记录发现问题、取得证据、认定问题以及得出结论的全过程,并附文件依据、谈话记录、财务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形成“一问题一清单、一问题一套印证资料”,让巡察报告问题与底稿事事有对应、件件皆可查。
“三级审核”,让底稿制作责任明晰。问题底稿制作流程上,由发现问题的巡察人员作为问题底稿承办人负责整理编制工作,逐级报巡察组副组长、组长审核审定,并依次签字背书,做到成熟一份、收交一份、登记一份。具体实践中,承办人对底稿的支撑材料是否关联、完整、真实,问题描述是否清楚进行把关,履行底稿制作的直接责任;副组长对底稿的支撑材料是否可靠、取证是否充分、方法是否恰当、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进行全面把关,履行审核责任;组长对底稿的政治性和政策性把关,履行审定责任。
集中评审,让巡察报告更有“底气”。巡察结束后,由巡察办、巡察组组长、巡察专员组成问题底稿评审工作专班,按照底稿评审细则,以集中评审的方式,对各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报告和问题底稿进行验证评审。重点对巡察报告所列问题是否有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是否能充分印证问题、具体事例数据与支撑材料是否一致进行评审,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对应的巡察组限期整改,切实提高巡察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严谨性,做到对县委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
“巡察效果如何取决于巡察报告质量,而问题底稿作为巡察报告的支撑材料,既是巡察过程和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回应有关质疑的有力证据。”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问题底稿制度的深化运用、总结完善,不断提高问题底稿质量,让巡察报告“画像精准”“底气十足”。(李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