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22200000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纪委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委和省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市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市各级纪委、监察委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在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指导下,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级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和市直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委和市委、市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纪委与市监察委合署办公,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第一监督室、第二监督室、第三监督室、第四监督室、第五监督室、第六监督室、第七审查室、第八审查室、第九审查室、第十审查室、市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第六巡察组、市直机关纪工委;设置26个派驻纪检组、纪工委。
所属单位3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
1.玉溪市纪律教育中心;
2.葛井苑工作点管理服务中心;
3.玉溪市巡察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玉溪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及市委的工作安排,深入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1.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2.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
3.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5.更好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6.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7.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取得更大成果。
8.锻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玉纪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非独立核算)。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7人,其中:行政编制243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9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96.3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24.77万元对比增加171.57万元,增加1.7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4年新增部分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9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96.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9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0,024.77万元对比增加171.57万元,增加1.7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数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4年新增部分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96.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9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1.34万元,与上年9,724.77万元对比减少443.43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按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文件要求,压减15.00%的工作业务经费以及调减物业费、编外人员经费等其他费用。项目支出91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5.00万元,增加205.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了纪检监察春节送温暖慰问费和3个特定项目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4.04万元。
具体明细功能科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2011101”行政运行7,362.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行开支、物业管理费用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5.0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春节送温暖慰问及部分特定项目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2011150”事业运行26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行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5.4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0.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和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8.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和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和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8.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9.卫生和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6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00.9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23.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房改政策规定的住房补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玉溪市纪委监委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特定项目行〔2024〕027号经费720.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市纪委监委下拨的办案办公补助经费,用于补助每个县(市、区)纪委监委8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93万元,较上年64.93万元减少3.00万元,下降4.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本年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15.00%。2024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0次,共计接待1,70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9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重点项目为特定项目行〔2024〕025号、特定项目行〔2024〕026号、特定项目行〔2024〕027号经费和春节送温暖慰问经费。其中:春节送温暖慰问经费为走访看望葛井苑辅警看护队员并发放慰问金,让看护队员过个愉快祥和的春节,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发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提升看护队员集体归属感和看护工作质量。2024年度计划对500名对象进行慰问,每人慰问金额500.00元,预算总金额25.00万元。以上各项经费我部门将及时跟踪收支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对口科室绩效目标和绩效管理相关资料。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纪委监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52.7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106.30万元,物业管理费1,020.00万元,信息网络建设及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0万元,工会费福利费94.1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7.30万元。与上年4,275.92万元对比减少623.22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按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文件要求,压减15.00%的工作业务经费以及调减物业费、编外人员经费等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纪委监委资产总额58,21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97.33万元,固定资产38,101.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344.30万元,无形资产9,167.6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972.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34.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9.1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67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玉溪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2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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