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选举在即,江川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第二监察分局在走访调研部分乡镇村组时,发现部分村组干部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年终兑现各种考核、补助的资金,有的村组将县、乡镇规定留作集体生产发展的奖金作为个人奖金发给了个人。 二、有的村组干部私自设立各种年终考核奖以及发放村组干部工资补助和届末纪念品等名目突击花钱。有的工资补助超过正常工资的发放标准。 三、有的村组干部私自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低价出租或善自延长租期。有的延长至20-30年,影响了村组的后续发展。 四、有的村组干部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合同,善自增加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最多的甚至超过1-2倍,造成村组举债。 五、有的村组干部为达到拉选票的非法目的,私自向群众许诺卖宅基地,造成新一轮违法占地现象的发生。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反映了届末部分村组干部组织观念、纪律和法律意识、全局意识的淡泊,部分村组干部甚至还存在着“有钱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如果不提前预防和及时制止,将影响到下届班子工作的正常开展,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的管理,继续强化政治思想、工作纪律、全局意识教育,增强科学发展意识。 2、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用作集体生产发展的各种奖金补助可托乡镇农经站代管,由乡镇严格审批使用。 3、加强村组工程的招标管理,村组工程量的增减必须报经乡镇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4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并由乡镇参与把关。 5、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土地信息员的作用,形成县、乡(镇)、村的监督执法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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