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3月1日召开的红塔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20个先进单位受到区委政府表彰。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兴荣代表区委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签订了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0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抓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并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0年1月,由区级领导带队,组成6个考核组,对11个乡镇(街道)和9个区直责任单位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结合责任制日常工作督查情况,确定了考核等次。研和镇、大营街镇、李棋镇、北城镇、玉兴路街道、玉带路街道、机关党委、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供销社、经委10个责任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春和镇、凤凰路街道、高仓镇、小石桥乡、洛河乡、人事劳动局、教育局、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局10个责任单位被评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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