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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八县一区和63个市直单位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按照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关要求,在梳理汇总考核情况,征求10家监督机关和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综合日常工作,我市三个县区和十五个市直单位被评定为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2010年2月25日下午,市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十八个县区(单位)进行了表彰,其中:优秀县(区)3个,红塔区、新平县、元江县;优秀市直单位15个,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协机关、市经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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