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开展廉政谈话。2009年对52名新提拔和交流的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督促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95人进行定期谈话,对38名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对推优评先的31个单位和591人次进行廉政审查。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廉政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对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并通报全县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对正科级领导干部、各机关单位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支书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培训。编写县级单位违纪人员警示分析材料供各单位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使用,组织综合部门主要领导家属到玉溪监狱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编写发放华宁县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读本,增强广大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是继续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新设立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机构,设立乡(镇)人民政府监察室,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在县纪委(监察局)增设案件管理室,在全县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 四是用制度规范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督促各级各单位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实现重点监督全覆盖。出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及审计结果运用办法、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前置审计试点,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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