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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层领导干部践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之要求
——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发布时间:2010-03-09
来源:江川县纪委
作者:郭华 点击率:237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讲话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总书记的要求(下称“要求”)立意高远、重点突出,切合实际,为我们抓好基层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全会上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中对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工作亦作出了重要部署。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正因为党始终坚持和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才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始终经受住了各种艰难困苦的严峻考验,使党的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建党初期的50名党员发展到现在的拥有7000万党员的大党。战争年代,党践行“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挥动如椽巨笔,描绘了男女老少齐上阵、车轮滚滚奔前线、支援大军打胜仗、埋葬蒋军八百万的感人画卷;也正是坚持了这一优良作风,建国后,党又带领人民群众进一步总结历史经验、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当年一穷二白的旧中国建设成了如今综合国力较强、人民幸福安康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使中华民族扬眉吐气,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一、践行“要求”的现实意义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党正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伟大征途中,逐步加大的改革力度将我们推到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我们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压力前所未有。由于体制、机制上还存在着种种弊端,加之人们思想的复杂多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住房需求、收入分配、就业保障、利益调整、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还未得到充分满足。因此,领导干部践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显得更加迫切。基层领导干部是上级党委政府在基层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展示员、政策宣传员、决策落实员、民意反馈员,践行“要求”具有特殊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悖离“要求”的动因及表现
  时下,极少数地方的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受“官本位”思想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驱使,违背“要求”的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脱离群众。只“对上负责”,不“对下服务”,漠视群众疾苦;有的甚至高高在上、唯我独尊,搞“家长制”、“一言堂”,作出决策、制定措施前不征求群众意见,侵犯了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是在开展工作时“单方运作”。开展工作前很少向群众宣传上级精神,人为制造文件、会议精神“传达瓶颈”;推进工作中遇到群众不解时不做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动辄调集警力“强势推进”,方法简单粗暴,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在利益分配时与民争利、甚至剥夺民利。如有的地方挪用、截留、克扣上级兑现的群众补助,有的地方未经批准强行征地、拆迁民房等等。
  四是在公务消费时相互攀比。追求上档次、崇尚高品位。热衷于吃山珍海味、坐豪华轿车。似乎舍此便会“掉价”、失威。
  五是在调研工作、人际交往时分层次、划类别。常到效益好、有前景的部门指导工作,很少到困难大、问题多、无回报的单位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与有权、有钱者过从甚密,同无职、无钱者不相往来等等。对此,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三、践行“要求”的途径
  笔者以为,新时期基层领导干部践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求,应注重抓好七个环节:
  一是谋划工作必须时时处处为人民利益着想。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并以此作为制定决策,出台措施的重要依据;问计于民。时刻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道理,善于从群众中汲取丰富的智慧和营养,使我们作出的决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能体现社情民意,更易显现工作成效。
  二是要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开展工作。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因此,开展工作前,基层领导干部要及时向群众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统一群众思想认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强化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热情,调动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高效推进。
  三是要靠前指挥、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
  四是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敢于和善于同各种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人身权利。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搞好选举监督,保证人民群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加强监督检查,维护人民群众的劳动报酬权、经济补助权、经济补偿权等等;加大执法力度,惩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的就医权、人身安全保障权等等。
  五是倡导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消费,净化干部作风,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六是完善考核机制,凸显“潜绩”考核,强化干部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减少直至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发生。
  七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注重引导帮助,促使干部养成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人际交往习惯,多交“穷朋友”、广结“难亲戚”,切实提高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自觉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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