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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江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28 15:51:16  来源:元江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4日至8月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9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司法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及时研究部署,有效推进整改。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长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二)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班子成员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向司法所、股室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方式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和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切实落实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单、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等方式强化研究整改,督促措施落实,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持续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学习了巡视工作条例及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工作例会7次、工作专题会6次,认真研究行政执法监督、“两类人员”监管等工作,持续推进整改。

(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学习统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围绕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学习。组织参加政法干警联学班、云南省政法机关同堂培训等专题培训,开展专题研讨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

(三)关于“推进法治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等8次,按时完成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组织开展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次,组织2024年度元江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印发《元江县2025年度普法日历》。

(四)关于“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深入推进云南省行政执法区块链系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每月定期报送制度。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走深走实,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交流会,制发行政执法证件200余份。启用元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意见书1份。制定印发元江县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完成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选取工作,牵头起草《元江县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试行)》。

(五)关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和分析研判。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3次,社区矫正卷宗档案评查1期,召开分析研判会2次。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抓实日常监督管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体教育学习62场次,并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加强自学。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记录的常态核查和重点核查,确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督促指导。认真组织学习《玉溪市安置帮教工作规范指引》等文件规定,开展集中学习2次,业务培训1次,档案、卷宗集中交叉评查1次,通报季度执法检查情况2次,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限期整改2次。对在册的安置帮教对象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规定,落实分类帮教,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帮教工作。

(六)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好律师行业规范性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行业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元江县本级的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全县40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统筹调配使用现有的17名公职律师。二是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方式的宣传。利用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深入乡镇、农村广泛宣传,编写完成“云岭法务通”及“乡村法治通”法律服务机器人使用手册,加强对法律服务机器人的使用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截至2025年3月,79台“乡村法治通”法律服务机器人智能咨询访问量为6146人次。

(七)关于“基层人民调解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集体评审和日常督促检查。开展集体评查和交叉评查工作1次,每月抽查2个以上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并督促现场整改、限期整改,督促司法所落实人民调解案件(卷宗)集体审核签批归档。二是持续推进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明确81个村(社区)调委会的调解主任办公室、调解室,统一标志标牌、相关制度。以现场指导、视频会议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素质。

(八)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必答内容纳入述责述廉等报告中。按要求落实好专题培训、分析研判、专题报告等工作。

(九)关于“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用通报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传达学习“三个规定”及《行政复议廉洁办案规定》等纪律要求。督促司法所严格落实双重管理等制度,落实好季度谈话、节假日纪律作风提醒等工作。2024年以来,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2个司法所进行集体约谈。

(十)关于“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证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证服务收费政策和措施,细化公证服务费的减免情形、范围和审批流程,并将公证收费和服务行为纳入规范化公证机构建设评价体系,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

(十一)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元江实践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标“十大行动”要求,强化法治督察、普法责任制落实督促检查,内部股室认真自检自查。上半年推动发现和整改有效问题7个。配合开展好“十大行动”牵头部门的督促检查,做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十二)关于“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党组书记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研究,推进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不断融合,对标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并按时报送材料,切实落实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

(十三)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把握干部任免相关要求,在干部人事调整中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末位表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会议记录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材料。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日常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谋划,争取调入1人,招聘事业人员1名,并推动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储备好股所级干部后备力量。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平时考核工作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相关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扛牢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二)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需长期坚持的定期研究、强化督促跟踪,推动形成常态长效。

(三)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抓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贯彻落实玉溪市“干字当头 稳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为推动元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7-6012458;电子邮箱yjsfzg@126.com。

                               


                                                                                                  中共元江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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