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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5-12 16:02:38  来源:玉溪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7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2024年9月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2024年9月12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作了工作安排。9月27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制定方案,切实形成整改合力。印发《中共玉溪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各责任人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积极主动,同向发力,形成整改合力,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整改,切实提升治理水平。按照“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改促建”的原则,对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归类,逐项“对号入座”,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开展系统治理,修订或新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持续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果融合转化。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牵头责任扛得不牢,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头雁’作用发挥不足,牵头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会议通报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6条。二是及时调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任专项整治组组长,切实确保高位推动工作。三是每月开展问题查找、分析、情况上报和整改落实等调度工作。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研究。积极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82个,已完成整改58个。

2 .关于“财政资金监管不严,财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联合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实地督导和发督促函等方式,督促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上级专项惠民资金有关问题整改进度。二是指导市县有关单位加强经费管控,准确列支科目。三是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严控经费开支,并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三公”经费检查,2024年玉溪市“三公”经费比2023年总体减少1339.09万元。四是实行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设置汇缴期限,逾期未缴库不允许开具新的票据。

3.关于“落实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推动‘清源行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报送材料和发文过程的审核把关,对公文把关不严出现错误的科室进行不规范公文情况通报。二是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发提示函、联合通报、实地督导等形式,督促县(市、区)完成舆情反映社保领域资金兑付工作,并开展舆情分析研判会,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和重点人群关注。

(二)关于“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整治力度不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领导3次带队到江川区、通海县等县(市、区)开展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检查。二是联合6家市直有关部门印发了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专项整治任务清单,督促红塔区、江川区、易门县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召开全市村(社区)“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研究讨论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2.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整治不彻底,维护保障群众利益不坚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的通知》,督促人社及相关部门做好“回头看”发现问题核查整改工作,全市2022—2024年存在的社会保障卡一人多卡等19个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会同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县(市、区)将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补贴资金收回缴入县级财政。三是精准统计补助资金滞留欠拨相关数据,加强支出形势预判。         

(三)关于“落实配合责任有不足,推动工作合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非牵头领域关注不够,协同配合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安排并督促责任科室具体细致填报任务清单,及时完善“暖心行动”工作措施。二是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2024年,省级下达玉溪市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33207万元,支出进度已达99.59%。三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三湖”保护治理项目等重点绩效监控,强化项目跟踪管理。

2.关于“督促县(市、区)落实相关工作不到位,推进专项资金拨付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再次组织华宁县、峨山县、元江县对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对下一步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二是多次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迟拨、滞留专项资金拨付。自巡察开展以来,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通报涉及县(市、区)整改情况三次,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整改要求。

(四)关于“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十大行动’有差距,助推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乏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玉溪市资金调度管理办法》,按序时进度科学合理调度。持续督导县(市、区)预算统筹,做好年度内预算收支工作。二是印发争取资金小册子,引导全市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24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资金156.11亿元,专项债券53.57亿元。三是指导各部门、各县(市、区)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增加财政保障能力。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81亿元,同比增长17.1%。四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年初预算压减工作业务经费15%。五是制定新的暂付款消化方案并向省财政厅报备,全市暂付款余额较2023年消化3.44亿元。六是印发《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的通知》,开展现场检查30次。七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定期更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关于“危机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风险缺乏有效手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审核县级“三保”预算,指导县级将“三保”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同时市级安排3000万元“三保”应急风险资金,支持县级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加强风险研判,2024年共发出“三保”提示函3次。三是指导通海县、华宁县、元江县制定“一县一策”方案,并报省级备案,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四是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社保基金管理规定,足额配套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担当。市财政局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主动跟进、积极作为,以更严的作风、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二)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易发频发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深挖病灶根源,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用好巡察成果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2日至26日。联系电话:0877-2682292;电子邮箱:yxsczjczjdk@126.com。

                              

中共玉溪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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